发布于:2011-05-02 10:15:02
来自:建筑结构/结构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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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主要指由于未实现最不利荷载效应组合而使现行结构设计可靠度不能满足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的情况。
该标准对最不利荷载效应有如下说明:条文说明2.1.12荷载工况……除有经验、有把握排除对设计不起控制的荷载工况外,对每一种荷载工况均需要进行相应的结构分析。分析的目的是要找到各个截面、各个构件、结构各个部分及整个结构的最不利荷载效应。只要达到这个目的,任何计算过程都是可以的。
对于复合受力构件(如压弯构件柱、双向受弯梁构件等),几乎没有设计达到上述目的。这就带来许多复杂的问题:若干年后一旦工程出了事故,终身责任会落在谁的头上;一个未执行国家标准的设计,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大部分设计是离不开软件的,有无软件的责任;谁来管理,早日结束这种状态……。这种状态不结束,国家大规模基本建设、国家财产、人民的生命财产将时刻受到威胁。
本人先抛一砖,以引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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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21#
同意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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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inying198 于 2011-5-4 11:27 发表
没看懂楼主的意思,设计的压弯构件达不到概率保证率标准?怎么得出的结论?即使是用软件计算也都做相应考虑了啊,包括双偏心验算,楼主自己想当然了吧?计算工况每次都把可能的组合都纳入设计了,最好用事实说话!至 ...
感谢你的关注,因有代表性,准备逐一回答本帖。请先看一下以下两个帖子,告诉我还有什么问题。
《荷载组合方法的缺陷及其一个例题》
http://bbs.co188.com/content/170_705125_1.html
《结构设计安全的温馨提示》
http://bbs.co188.com/content/1748_1492401_1.html
[ 本帖最后由 lcom 于 2011-7-11 11: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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