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GB 50898-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 50898-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发布于:2015-10-21 08:39:2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本帖最后由 劳武 于 2015-11-10 23:10 编辑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中设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 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固体 表面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和带电设备的火灾。



GB.png

申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问题,请点击此处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全部回复(5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如晴似雨
    如晴似雨 沙发
    感谢楼主分享!!
    2018-10-22 10:05:22

    回复 举报
    赞同0
  • 韦伏柔
    韦伏柔 板凳
    正需要,谢谢楼主的分享~~~~
    2017-11-15 08:44:15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

28.3 万条内容 · 682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精彩分享】关于消防工程给排水的禁忌雷区30条,要牢记!

本栏目由诺熙(2355735315)组织,专门争对一些菜鸟新手和急需要补充知识的人准备,希望大家可以传递下去,以后刚入门的新手和要补充知识的网友可以直接找【每日精彩】栏目,就是专门为你们开的。这样你们能更快的找到自己要找的。要传递下去哦!! 1、消火栓可跨越防火分区吗?答:消火栓不可跨越防火分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7条明文规定: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二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由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未对此内容作明文规定,而高层建筑防火等级要高于多层建筑,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7条同样适用于高层建筑。(这一条值得商讨,当采用防火门时,可以考虑跨越防火分区。建规5.3.1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平面上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高规6.1.12.1:6.1.1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从以上可以得到佐证:防火分区之间疏散楼口试可以借用的。同理当失火时,防火门及卷帘会关闭,但防火门可人工开启,从消防队员灭火的实际来看,肯定是先进到没有失火的防火分区里,借用本区消火栓灭火的)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