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规4.3.2条(P23):7度区以上场地存在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时,需进行液化判别。并注:本条饱和土液化判别要求不含黄土、粉质黏土。 是否这样理解: A. 地基中若干土层只要出现黄土层(或粉质黏土层),则不存在液化可能,无需再进一步判别。 但4.3.3.3条进一步细分,只有当非液化土层(粉质黏土属于非液化土层)符合一定厚度要求,才可不考虑液化。说明上述理解是不对的。而且从理论上说,地基中只要存在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不管有没有其他非液化土层,地基还是有液化可能的。 另外4.1.1条文说明暗示,含水量高的黄土地层在地震时存在高液化可能。说明上述理解不对。 B. 本节(抗规4.3节)判别方法对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地基中出现黄土层、粉质黏土层的情形不适用。黄土的液化由于缺少相应研究成果(没有发布链接的权限,有兴趣自行检索),可以理解。但粉质黏土层也这么特殊吗? C. 其他考虑 欢迎各路朋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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