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行撤字[2014]22号 |
冯士刚: 经调查核实,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注册在河北奥丽吉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实际工作单位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4年11月5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4]22号),你于2014年11月17日签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宋 涛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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