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0人已点赞
分享
全部回复(14 )
主题
回复
粉丝
注册电气工程师
33.72 万条内容 · 936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撤销注册执业资格,是不是意味着考试作废?3年后才能重新考试申请注册的意思吗?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