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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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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撤销注册执业资格,是不是意味着考试作废?3年后才能重新考试申请注册的意思吗?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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