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分析,作如下假设:
柱距为9.0x9.0,做两种结构方案,1:设计成三等分井字梁,次梁300x700;2:不设次梁,做大板;板厚均为160,主梁均为500x1100, 不考虑覆土,消防车荷载按
<荷载>
规范5.1.1要求,井字梁板跨刚好3*3米,应按35kN/㎡,如下图:
做成大板,按《荷载》规范5.1.1要求,板跨大于6*6时,消防车荷载取20kN/㎡,荷载布置如下图:
各位大哥哥,荷载取值没问题吧?呵呵,相同跨度的框架梁,加了几根次梁就要多承受75%的消防车荷载,太不科学了吧?
是规范的取值不合理还是我们执行有偏差?哪位高手给解释一下 为何相同的柱距,相同跨度的框架主梁,按规范要求取值,荷载相差这么大,难道加了几根次梁就要多上几辆消防车么?没道理
好,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两个荷载对框架主梁内力有多大影响,下面是梁的计算结果
两种取值框架主梁的配筋相差多少?71/52=1.36,前者是后者的1.36倍,虽说加了次梁,次梁会以集中力的形式传给主梁,但也不该差这么大吧。
傻子都知道这是因为第一中情况消防荷载取值大导致的主梁配筋大。
又回到前面我提出的问题,多加了两根次梁,为何框架主梁承担的消防荷载要多增加75%,是加了次梁这跨板范围内多可以上几辆消防车吗?
显然不对,那问题出在哪里?本人认为是我们执行规范的问题,规范说得很清楚,3*3板跨输35KN/㎡,算双向板的梁时取0.8折减系数,大家知道为什么吗?35*3*3*0.8=252KN,刚好是一个后轴的重量240KN,也就是在3*3范围内,最多可以摆下一辆消防车的后轴,所以规范才这么取,有时间大家可以自己在CAD上画个按实际尺寸的车子在顶板上摆摆,好,回到正题,在9*9米的井字梁范围内,不是每块板都满布了消防车的,但是我们却都按35KN/㎡布置了荷载,按道理这9块豆腐格子,只有其中几块有消防车轮子荷载,并且这几块我们输的荷载都是满打满算的,每块都是一辆消防车后轴的重量,主梁也只该承受有消防车轮子的这几块板传来的消防荷载,而我们在执行规范的时候却把其他几块格子也加上了消防车荷载传到主梁上,导致主梁额外的增加了实际不存在的荷载,最后的结果是井字方案主梁配筋是大板方案主梁配筋的1.36倍。
所以个人认为,井字梁都全部输入35KN/㎡计算框架主梁配筋是偏大的,按规范理解,算井字次梁的时候荷载都该取0.8折减系数,如果是整个柱距范围内输35KN/㎡的话,主梁就该打更大的折扣了,为什么?就因为刚才上面分析说的不是每个豆腐格子都有消防车轮子,但规范没法给出具体的折减系数,我们实际设计当时候也无法对这种情况进行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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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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