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结构 \ 混凝土结构 \ 带裙房剪力墙加强区高度

带裙房剪力墙加强区高度

发布于:2014-06-21 09:03:21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这两天在单位商讨带裙房加强区高度,也看了其他院的部分图纸,意见不统一。我个人根据规范把现在的思路表述一下,欢迎各位发表意见。
一、嵌固端在地面,两层地下室,有些院把加强区高度从地下室开始标注。我认为不对,这个抗规、高规都说的很清楚,从嵌固端开始才是底部加强区。我看了08老规范,那个时候可能表述不清楚,且当时抗规条文说明就注明往下延伸一层加强,而现在新规范已经更新,有的院可能还没注意,包括11G101-1也改为从嵌固端标注。
二、带裙房(相连),加强区选择问题。新抗规条文中有一句话,带裙房的加强区也可以延伸至裙房顶上一层,新高规没有此规定,只是在构造上规定,约束边缘构件从嵌固端延伸至裙房上一层。我个人认为这个是选择性问题,按高规加强区跟裙房没有关系,只是在构造加强,按抗规是“也可以”,参照老抗规是“宜”,所以我想裙房不多,可以参照抗规延伸,出嵌固端加强区高度(裙房高度及上一层)以老抗规15m左右为选择界。
三、以前约束边缘都是要求嵌固端以下至少一层加强,而新抗规和高规都改为嵌固端以下一层对应边缘构件纵向钢筋不少于上一层。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以下一层箍筋不必按照约束边缘来要求。从力学原理上,嵌固端以下边缘构件箍筋作用不同于嵌固端以上反复拉压的包裹作用。
(以上是个人对比新老规范见解!)


全部回复(6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蔡冰
    蔡冰 沙发
    学习了:victory:
    2017-05-10 19:53:10

    回复 举报
    赞同0
  • worldxzc
    worldxzc 板凳
    lsmqhln 发表于 2014-6-24 14:48 还是把‘嵌固部位’和“计算嵌固端”搞混了!!!规范编制者的“嵌固部位”定义不明、害人不浅!!!实际上是达不到完全嵌固的,会一部分力传下来
    2017-03-17 11:54:17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混凝土结构

返回版块

140.17 万条内容 · 2103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关于高规规定的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不应采用单跨框架问题

高规6.1.2条规定: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不应采用单跨框架,本人新手最近做一个办公楼中出现了单跨框架,在电梯那个位置,初审也通过了,问下这样做可以吗?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