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7-12 08:07:12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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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ebzc.gov.cn/contentview.aspx?id=620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7]5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2、23日举行。考试报名工作由省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负责汇总本区域(或本系统)内考生名单,有关材料于7月30日前报省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为便于管理,请按汇总表(见附件4)格式形成的EXCEL电子文档汇总考试人员名单。
二、报名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附件3)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同版二寸照片一张(不含表上所贴照片),每人照片要分装,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袋上注明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4、基础科目考试合格,报考专业科目的人员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应栏内写出基础考试通过时间。在其它省份通过基础科目的考生,需出具考试通过证明。
三、参加一级基础考试考试费每人130元,参加一级专业考试考试费每人250元;参加二级考试考试费每人250元。
四、考试复习资料征订及考前培训安排等有关事项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31号 联系电话:0311-87908200
邮编: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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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