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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如芒在背我曾说过:“给老板打工吃回扣几乎被视为理所当然,给国家打工吃回扣就不行吗?前者露馅最多是被辞退,后者曝光却要受刑罚。”这一句话明显是荒谬的。 我1997年5月就在一篇题为《为名所累》的文章中谈到官员的防弹衣:“黨员干部,穿着几件‘防弹衣’:黨内处分,行政处分,开除黨籍,撤职,‘双开’。就算被剥去最后一件‘防弹衣’,还是个城市户口。农民要买个城市户口,得花一万几千元呢。现在不讲‘下放’了,就算‘放’到农村,正好与你平起平坐,你算老几!农民犯了罪,就只有进监房这条路可走了。”其实还有黨内警告、黨内严重警告、留黨察看、调动、降职等一大堆处理方式,“双开”就是开除公职和开除黨籍吧,已经严重得不得了了,离刑罚还有着一段距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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