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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今天的闯红灯想到的新交通法的问题

发布于:2004-09-20 23:26:20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今天和同事乘坐他的GOLF去买东西,路过西康路和马场道的交口。这是一个丁字路口,但是根据“新交通法”的规定,横向的红灯也要停车等红灯。
我同事因为看了一辆白色的派利奥,结果走神了。没看到红灯。被JCSS叫停了。我看了看,“一杠一星”不认识,这个警察是个新来的。然后我赶忙给管这个路口的交通中队的朋友打电话,,我朋友叫我把电话给这个小民警。这个小民警还不接。于是我朋友给他的手机发了条短信,叫我提醒他看看。但是他意识到了我们有后台,同时发生的三起违章,他把我们排在最后解决。等那两个问题解决完了以后。他先敬了个礼,埋怨我不该叫他接电话,容易让别人逮到把柄。然后看了看短信,随便说了几句,PASS了!帮同事省了200大米和两分!
我始终对新交通法的几个实质性问题感到困惑,比如机动车VS行人,机动车要负全责,那“碰瓷”的呢?毫无意外的要赔偿!路标指示没有左拐禁行的标志,但是行车线在最左是直行,没有左转的箭头。车少的时候会注意到的,但当压车很严重的时候,车距不足一米,谁会注意到呢??
我对新交通法十分不满意,当年沈阳流行行人违章“撞了白撞”,这是极左的体现,而现在的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机动车要负全责是极右的体现。如何取中呢?如何公正呢?听证会也不知是什么结果。

全部回复(1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uozi8250
    luozi8250 沙发
    1、先告诉你:交法里好象对‘司机负全责’的先决条件:1、逃逸 2、不保护现
    场!

    2、你说了这么多,还就是一个论点:事实!!事实是这样! 我已经说了造成这
    样的结果是什么!我不多说了!

    3、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立法。确实,立法是需要国情,但立法不能屈服国情!!法
    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是人性纯洁的源头。照你的观点,中国16亿人中有1亿人有法
    制概念吗,没有?那我们就不要法了!!同理,在一个没有交通意识的国度里去
    制定交通法,又有何作用!!
    4、“撞了白撞”,也不是人们所说的那样,毕竟生命只有一次!里面也有主要和
    非主要责任!只不过,对行人(违章)的比例会倾斜!事实上,人心都是肉长
    的,你去撞一个人试试看,你不内疚一辈子!!
    2004-09-21 14: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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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浪淘沙
    浪淘沙 板凳

    交法里好象对‘司机负全责’是有先决条件的。难道有人自己往车上去撞,撞死后要
    司机去付全责的?
    中国人多这是国情,行人违章的人多这也是事实,是宣传不够,意识不够,不能
    因为人多就要今天多死几个,更不能‘完全撞了白撞’。
    PS: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或者孩子不小心违章走了马路被撞,你会去想司机一点
    责任不付,‘完全白撞’?(只是假设,得罪之处见谅)
    2004-09-21 14: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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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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