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4-06-29 22:46:2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现有建筑面积47万住宅小区,1/3为11层带跃层住宅,其余为多层住宅,公建包括步行商铺和一所学校及其他配套设施,小区消防给水集中临时高压,消防负荷及电梯,生活泵按二级负荷考虑,其余为三级负荷,估计总装机容量16000KVA以下,原初步设计为10kv电源(未说明是一路还是两路)穿过本小区,带8个附设在地下室的变电站,甲方觉得设在建筑内的干变造价太高,(其实在多层建筑地下层也可以用油变,只是要有防排挡油的措施,且初步设计者坚持用干变),要求改为在小区建筑外部设若干箱式变电站(数量也要求尽量少)。现委托我做设计,我的供电方案为1,10KV电源要求两路,每路3X240双根并联。2,箱变设10~15台,变压器容量为630KVA,或2x630KVA,分别采用一进,一馈,一配或两进,两馈,两配的方式,3,两路10KV电源根据我的箱变高压接线方式,在整个小区构成两断开环的供电臂,各带一半负荷。4,所有箱变高压无联络,低压设部分联络。
全部回复(4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3.2.2.1 应根据城市规划、城市电网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近期、中期、远期的用电负荷,确定居住区的供配电方案。
3.2.2.2 一般按每占地2km2或按总建筑面积4x105m2设置一个10kV配电所。当变电所在六个以上时,也可设置10kV配电所。
3.2.2.3 10kV配电系统应有较大的适应性。根据负荷等级、负荷容量、负荷分布及线路走廊等情况,配电系统宜以环式为主,也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格\式接线。
每条线路、每个配变电所都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不宜交错重叠。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