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旺煤业有限公司紧急避险系统配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
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对新旺煤业有限公司紧急避险系统配置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新旺煤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旺煤业有限公司紧急避险系统配置及安装项目
2.2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
2.3矿井规模:30万吨/年
2.4招标范围: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内的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包括:防护密闭系统、泄压排气系统、空气净化系统、温度调节系统、喷淋系统、气幕系统、气幕与门联动机构、压风供氧、医用压缩氧气供氧系统、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照明与动力保障系统、检测监控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通信及人员定位系统、生活及其他附属系统。
2.5交货期: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4.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
4.3投标人须具有与煤矿井下工程相关的施工资质,并符合资质等级所规定的承包范围。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由具备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具有与煤矿井下工程相关的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成员资质应符合资质等级所规定的承包范围,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生产、供货、服务,联合体成员只限承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安装、调试,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名。
4.5煤矿安全生产明确要求具备煤安证的设备和材料,必须取得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MA标识牌)。
4.6投标人未受到国家及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公开通报批评的企业。
4.7涉及专利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存在专利纠纷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8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经煤炭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煤矿井下永久避难硐室工程业绩(不少于5项)。
4.9本次招标不接受单独系统的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9月17日至2012年09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派经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以下证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报名:
1)营 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及代理人身份zheng;
3)设备取得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MA标识牌);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煤矿井下工程相关施工资质证书;
6)近三年完成的避难硐室业绩五项(业绩证明以合同和用户验收证明为准)。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4.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金额将保证金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林枫
电话:010-58684026
手机:15810353852
邮箱:
zhongguozhaob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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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