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困惑】审查师硬要我在宿舍里面也做喷淋,这合理吗?
我是福建的,做了一个漳州市的项目,12层宿舍,建筑高度39.9米.按照福建省的消防文件,非住宅的二类居住建筑按照二类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
但是高规里面,条文说明没有说宿舍是公共场所啊,审查师硬要说宿舍也是公共场所,要我在宿舍里面也做喷淋!我走道是有设置喷淋的。请问审查合理吗?

全部回答(50 )

  • 安子与火

    同意3楼说法

    不是一类高层,应该不需要设置

    2020-04-15 15:58:15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小陈

    肯定要设喷淋,公寓是参旅馆设计消防,且本项目为二类高层,室内要设喷淋系统!

    2020-02-11 16:02:11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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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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