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7-12 09:28:12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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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翻了很多资料,对抗震措施与抗震构造措施有了一些自己的理解,欢迎讨论
1、 定义
抗震措施: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抗震构造措施: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2、 区别与联系
抗震设计=地震作用计算+抗震措施
抗震措施=内力调整+抗震构造措施
抗震构造措施=抗震等级、配筋率、锚固长度、轴压比、梁柱箍筋加密及非结构构件抗震构造措施等等。
(注:内力调整包含内容: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
3、 规范规定与比较
3.1. 抗震措施(规范3.1.3条)
•甲类建筑,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乙类建筑,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地震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丙类建筑,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3.2. 抗震构造措施(规范3.3.2条及3.3.3条)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甲、乙类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丙类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6度不降低。
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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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总结的不错!谢谢分享: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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