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层局部地下室嵌固端选取的疑问。
小弟手上一个15层的住宅纯剪结构,带着一层局部地下室,上部简单,现在和总工争论嵌固端的问题。
由于是局部地下室,一面的挡土墙不是沿着上部结构外围走的,而是在中部就把地下室围起来了。一半的上部墙就在地下室之外了,总工说把局部地下室的顶板延伸出去把地下室之外的剪力墙也连起来。这样地震力就能分配过去了。但我觉得还是有点不妥。一个方向的侧限是能保证与土的接触面足够,但另一个方向才有原来的一半了。是否能作为绝对嵌固端是存在疑问的,但规范上没得更具体的说明了,我也不好反驳,请各位兄弟大哥帮小弟看看~~(我的意见是把挡土墙移到结构外围。增加的空间用隔墙封死就行了,但总工说太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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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ypnjtu 于 2011-7-16 23: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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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我觉得可以不用设板连通啊,单纯而言,就是局部嵌固在地下室顶板,地下室顶板以外的部分局部嵌固在基础顶,不行吗?
高层建筑埋深比较深,个人意见:无地下室部分在承台顶设置一道拉梁,另在正负零处设置一道基础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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