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5-31 08:44:31
来自:建筑结构/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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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6度区,7层+1层局部坡顶(面积大于50%)的砖混房子,室内外高差300mm,地基基础持力层为粉质粘土,承载力特征值160Pka,我的基础埋置深度为2m,钢筋混凝土条基(地勘建议浅埋条基,地下水位在自然地面下-1.2~6m,第一次做了基底埋深-1.2n的筏板基础,甲方说造价高,要求依据地勘建议改为条基,就修改为条基),周六验槽,现场实际情况:场地地势低洼,规划定的建筑物0.000高出天然地面1.3m,,施工方也是按图纸标高,挖至天然地面下1m左右,基坑开挖边线四周退后1m左右,已经回填1m厚的砂加石,基坑范围内及外围1m内开挖前未回填砂加石,我觉得的基础埋深不足,应该从天然地面以下计算,但甲方和监理坚持说可以满足设计要求,这个问题我真的很纠结,请大家就本工程解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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