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5-06 11:45:06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根据新《抗规》
5.2.5
条的条文说明,当结构底部总剪力小于规定时,则各楼层均需要进行调整,不能只调整不满足的楼层,按照条文说明,调整方法如下:
1
、结构基本周期位于设计反应谱的加速度控制段,既
T1
时,各楼层均需乘以同样大小的增大系数;
2
、结构基本周期位于设计反应谱的位移控制段,既
T1>5Tg
时,各楼层均需按底部的剪力差值
放大楼层地震剪力;
3
、结构基本周期位于设计反应谱的速度控制段,既
5Tg >T1>Tg
时,则增加值应大于底部的剪力差值
,顶部增加值取动位移作用和速度作用二者的平均值,中间各层的增加值可近似按线性分布。
举例,一栋十层建筑,底部剪力
2000KN
,顶部剪力
1000KN
,底部计算需要放大至
1.10
倍,
1
、如结构基本周期小于
Tg
,则各层乘以
1.10
倍放大系数即可;
2
、如结构基本周期大于
5Tg
,则各层应放大
2000x0.1
=
200KN
,以上各层按各层剪力与
200KN
的比值,乘以放大系数,比如顶层需放大
200/1000=0.2
倍,需要乘以
1.20
倍放大系数才够;
3
、如结构基本周期小于
5Tg
,但大于
Tg
,则顶层按前两种情况的平均值放大,第一种放大了
1000x0.1
=
100KN
,第二种放大了
200KN
,则应放大
(100
+
200)/2=150KN
,即顶层放大系数为
1.15
,中间各层按从底层的
200KN
到顶层的
150KN
差值线性分布,比如第九层就应当放大
155KN
,假设楼层地震剪力为
1100KN
,放大系数就是
1.14
。
按此条文说明,编制者对放大系数的规定如此详细,也暗示剪重比不足是不宜出现在底层的,而实际上大部分结构都是底层剪重比不足,必须对结构进行调整来满足剪重比的规定。如果真要放大,按这种条文说明的方法来则很麻烦,不知道新版
PKPM
是否也有相应修改来满足这个条文说明,而不是老版本那样只放大不满足的楼层。
全部回复(1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