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3-19 12:26:1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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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供高计有一个疑问:
1、我以前在河南开封工作时高压计量装置安装在电业局的出线处,距我公司有3KM远,高压线路损耗计入我公司电费,当时高压电压等级为10KV,是专线。
2、我现在所在的单位的高压进线(公司地处新疆奎屯),电压等级为35KV,也是专线,计量装置安装在我公司进线处,从供电公司到我公司的距离为1KM,线路损耗不计入我公司电费。
请问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什么?是地域原因吗?还是电压等级的原因。大家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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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nxin406 于 2011-3-19 12: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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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同意。
一般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是客户端计量的话,专线是要把电表的耗电量乘以1.05的系数,做为客户实际的耗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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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计量装置应安装在产权分界点。产权分界点不宜安装计量装置的可延伸至用户产权线路上安装,但用户应承担用户产权线路产生的线损。因此楼主以上两种安装位置都可以并与电压等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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