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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华:房地产市场转型期的住宅建设宋春华:房地产市场转型期的住宅建设 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过快等问题,作为房地产及住宅建设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房地产市场的运行具有周期长、惯性大和地区性差异明显等特点,政策效应有个逐步显现的过程,各地对政策反应的敏感度也不尽相同,在贯彻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也不能用一把尺子去衡量,因为各地底数大相径庭。问题是出在“一些地区”,而非遍地丛生,国务院要求是“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并非“一刀切”。这样讲并不是看轻了问题的严重性,更无掉以轻心、马虎从事之意,因为这“一些地区”,恰恰是经济较发达、投资强度高、开发规模大、受众密集、市场发育快、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这“一些地区”对投资性资金最具吸引力,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带有“风向标”意义的地区,这些地区存在的“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突出问题”,如不及时引导、调控和解决,其负面效应就会波及周边,甚至更大范围的地区,整个房地产市场乃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干扰和影响。这方面的教训我们应该是记忆犹新的,上世纪90年代初的房地产过热,也是在一些地区,但却吸引了几乎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资金,由于脱离市场需求盲目开发、市场秩序混乱、价格背离价值非正常攀升,结果造成了大批的积压房地产和银行不良资产,损失巨大,以致国家不得不出台特殊政策,加以消化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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