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8-19 17:29:19
来自: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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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规定,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项目中,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列入其中。该《规定》没有对此作出条文解释,查阅《建筑门窗术语》也没有“外开窗”的条文名词。以致各地在执行中意见不一致。对“外开窗”的理解,目前主要有一下两种:
一种意见是:建筑外墙上开的窗(固定窗、推拉窗、平开窗),都属于外开窗。其主要理由是,四部委发文强调的目的是从高层建筑的安全使用上考虑,一旦有玻璃掉落时,尽可能减少或降低损伤、破坏程度。
另一种意见认为外开窗,仅指建筑外墙上的向外开的平开窗。
请问??哪里有权威的解释??你的理解如何??是支持前者?还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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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你上传的发改委的解析是有其权威性的。从现在各省对这一规定的执行上看,有很多省从安全性上考虑,已经将7层以上的外窗(含固定窗--上下亮子)都列入需要使用安全玻璃的范围,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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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中“外开窗”含义解释的复函
(发改办运行[2005]50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你厅《关于〈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中“外开窗”含义问题的请示》(桂建报字[2005]1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现行国家标准中尚未对“外开窗”术语有明确解释。为解决你厅提出的实际问题,经与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研究商定,对《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中“外开窗”一词的解释为:外墙上窗扇向室外开启的平开窗及上悬窗、下悬窗。
二、国家标准GB5823-86(建筑门窗术语)已列入计划修订,在新标准未出台前,请按照以上解释执行。新标准出台后,严格按照新标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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