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1-04 23:38:04
来自:人才招聘/学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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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某高校举行的“广东省2010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高职、高专类专场。现场,某建筑企业摊位的介绍里有这样的字眼:实习生工资待遇,500元/月。
2009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而这个企业却来个全场最低价,500元/月,这样算来,我们刚毕业的大学生刚进到公司,还算不算是一位员工?我们不是员工又是什么?
某知名调查网站对大学生的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大学生月平均生活费为400-800元的占百分之50。我们连自己都养不起,还怎么还清欠下父母的“养育债”。
该所高校是二本B类,工资不高可以理解,但这企业给出500元/月,这是不是对二本B类或大专学生的能力的歧视,这是不是已对我们大学生的能力的歧视。我们大学生在学校学到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在校时间也有实训过,我们懂得测量,懂得放线,懂得施工,懂得平法等等,我们只是缺少经验。。。我们不仅“值”500元。
奇怪的是,该企业前面的应聘者排着很长的队。(另外还有个企业,要求里写上:在校每年都要拿到国家3等奖奖学金以上)
大家谈谈,实习生工资待遇500元/月,这是否是对大学生能力的歧视? 这样的企业,你是否感兴趣?
全部回复(1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再一个,什么能力歧视啊,大学毕业和工作岗位实际应用要求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我女朋友毕业时找工作,甚至有单位要求毕业生实习还要缴费的,晕
我认为,大学生刚毕业不要太计较工资,关键是能学到多少东西,能力有了,工资自然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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