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3-28 14:26:28
来自:暖通空调/采暖供热
[复制转发]
第一节 室内空间组织
人类劳动的显著特点,就是不但能适应环境,而且能改造环境.从原始人的穴居,发展到具有完善设施的室内空间,是人类经过漫长的岁月,对自然环境进行长期改造的结果.最早的室内空间是 3000 年前的洞窟,从洞窟内的反映当时游牧生活的壁画来看,证明人类早期就注意装饰自己的居住环境.室内环境是反映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面镜子,是生活创造的舞台.人的本质趋向于有选择地对待现实,并按照他们自己的思想、愿望来加以改造和调整,现实环境总是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不同时代的生活方式,对室内空间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正是由于人类不断改造和现实生活紧密相联的室内环境,使得室内空间的发展变得永无止境,并在空间的量和质量方面充分体现出来 ( 见田 4 — 1) 。
自然环境既有有益于人类的一面,如阳光、空气、水、绿化等;也有不利于人类的一面,如暴风雪、地震、泥石流等.因此,室内空间最初的主要功能是对自然界有害性侵袭的防范,特别是对经常性的日晒、风雨的防范,仅作为较以生存的工具,由此而产生了室内外空间的区别.但在刨造室内环境时,人类也十分注重与大自然的结合。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日,人们愈来意认识到发展科学、改造自然,并不意味着可以对自然资源进行无限制的掠夺和索取,建设城市、创造现代化的居住环境,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不依鞍自然,甚至任意破坏自然生态结构,侵吞甚至消灭其他生物和植被,使人和自然对立、和自然隔绝.与此相反,人类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必须顾及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因此,控制人口、控制城市化进程、优化居住空间组织结构,维持生态平衡,返朴归真,回归自然,创造可持续发屉的建筑等等,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对室内设计来说,这种内与外、人工与自然、外部空间和内部空间的紧密相联的、合乎逻辑的内涵,是室内设计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室内外空间交融、涤进、更替现象产生的基础,并表现在空间上既分隔又联系的多类型、多层次的设计手法上,以满足不同条件下对空间环境的不同需要.
一、室内空间的概念
室内空间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相对于自然空间而言的,是人类有序生活组织所需要的柏质产晶.人对空间的需要,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满足生活上的物质要求,到满足心理上的精神需要的发展过程.但是,不论物质或精神上的需要,都是受到当时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水干和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制约。人们的需要随着社会发展提出不同的要求,空间随着时间的变化也相应发生改变。这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动态过程。因此,室内空间的内涵、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地补充、创新和完善。
对于一个具有地面、顶盖、东南西北四方界面的六面体的房间来说,室内外空间的区别容易被识别,但对于不具备六面体的田蔽空间,可以表现出多种形式的内外空间关系,有时确实难以在性质上加以区别.但现实生活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独柱伞壳,如站台、沿街的帐篷摊位,在一定条件下 ( 主要是高度 ) ,可以避免日晒雨淋,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最原始的基本功能.而徒具四壁的空间,也只能称之为‘院子'或‘天井'而已,因为它们是露天的.由此可见,有无顶盖是区别内、外部空间的主要标志。具备地面 ( 楼面 ) .顶盏、墙面三要素的房间是典型的室内空间;不具备三要素的,除院子、天井外,有些可称为开敞、半开敞等不同层次的室内空间。我们的目的不是企图在这里对不同空间形式下确切的定义,但上述的分析对创造、开拓室内空间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譬如,希望扩大室内空间感时,显然以延伸顶盖最为有效.而地面、墙面的
延伸,虽然也有扩大空间的感觉,但主要的是体现室外空间的引进,室内外空间的紧密联系.而在顶盖上开洞,设置天窗,则主要表现为进入室外空间,同时也具有开敞的感觉 ( 图 4 — 2) 。
二、室内空间特性
人类从室外的自然空间进入人工的室内空间,处于相对的不同环境,外部和大自然直接发生关系,如天空、太阳、山水,树木花草,内部主要和人工因素发生关系,如顶棚、地面、家具、灯光、陈设等.
室外是无限的,室内是有限的,室内围护空间无论大小都有规定性,因此相对说来,生活在有限的空间中,对人的视距、视角、方位等方面有一定限制。室内外光线在性质上、照度上也很不一样。室外是直射阳光,物体具有较强的明暗对比,室内除部分是受直射阳光照射外,大部分是受反射光和漫射光照射,没有强的明暗对比,光线比室外要弱.因此,同样一个物体,如室外的柱子,受到光影明暗的变化,显得小;室内的柱子因在漫射光的作用下,没有强烈的明暗变化,显得大一点;室外的色彩显得鲜明,室内的显得灰暗.这对考虑物体的尺度、色彩是很重要的.
室内是与人最接近的空间环境,人在室内活动,身临其境,室内空间周围存在的一切与人息息相关.室内一切物体触摸频繁.又察之入微,对材料在视觉上和质感上比室外有更强的敏感性。由室内空间采光、照明、色彩、装修、家具、陈设等多因素综合造成的室内空间形象在人的心理上产生比室外空间更强的承受力和感受力,从而影响到人的生理、精神状态.室内空间的这种人工性、局限性、隔离性、封闭性、贴近性,其作用类似蚕的茧子,有人称为人的“第二层皮肤”。
现代室内空间环境.对人的生活思想,行为.知觉等方面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应该说是一种合乎发展规律的进步现象。但同时也带来不少的问尾,主要由于与自然的隔绝、脱离日趋严重,从而便现代人体能下降。 因此,有人提出回归自然的主张,怀念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与自然共呼吸的生活方式,在当代得到了很大的反响。
虽然历史是不会倒退的,但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可以调整的,尽管这是一个全球性的系统工程,但也应从各行各业做起。对室内设计来说,应尽可能扩大室外活动空间,利用自然采光、自然能源、自然材料,重视室内绿化,合理利用地下空间等,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室内空间环境,保障人和自然协调发展.
三,室内空间功能
空间的功能包括物质功能和精神功能。物质功能包括使用上的要求,如空间的面积、大小、形状,适合的家具、设备布置,使用方便,节约空间,交通组织、疏散、消防、安全等措施以及科学地创造良好的采光、照明、通风、隔声、隔热等的物理环境等等。
现代电子工业的发展,新技术设施的引进和利用,对建筑使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改革,其物质功能的重要性、复杂性是不盲而咕的.如住宅,在满足一切基本的物质需要后,还应考虑符合业主的经济条件,在维修、保养或修理等方面开支的限度,提供安全设备和安全感,并在家庭生活期间发生变化时,有一定的灵活性等.
关于个人的心理需要,如对个性、社会地位、职业、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表现和对个人理想目标的追求等提出的要求。心理需要还可以通过对人们行为模式的分析去了解.
精神功能是在物质功能的基础上,在满足物质需求的同时,从人的文化、心理需求出发,如人的不同的爱好、愿望、意志、审美情趣、民族文化、民族象征、民族风格等,井能充分体现在空间形式的处理和空间形象的塑造上,使人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和美的享受.
而对于建筑空间形象的美感问题,由于审美观念的差别,往往难于一致,而且审美观念就每个人来说也是发展变化的,要确立统一的标准是困难的,但这并不能否定建筑形象美的一般规律。
建筑美,不论其内部或外部均可概括为形式美和意境美两个主要方面.
空间的形式美的规律如平常所说的构图原则或构图规律,如统一与变化、对比、徽差、韵律、节奏、比例、尺度、均衡、重点、比拟和联想等等,这无疑是在创造建筑形象美时必不可少的手段.许多不够完美的作品,总可以在这些规律中拽出某些不足之处.由于人的审美观念的发展变化,这些规律也在不断得到补充、调整,以至产生新的构图规律.
但是符合形式美的空间,不一定达到意境美.正象画一幅人像,可以在技巧上达到相当高度,如比例、明暗、色彩、质感等等,但如果没有表现出人的神态、风韵,还不能算作上品.因此,所谓意境美就是要表现特定场合下的特殊性格,也可称为建筑个性或建筑性格.太和殿的“威严”,朗香教堂的“神秘',意大利佛罗伦萨大看台的“力量”,落水别墅的“幽雅”都表现出建筑的性格特点,达到了具有感染强烈的意境效果,是空间艺术表现的典范.由此可见,形式美只能解决一般问题,意境美才能解决特殊问题;形式美只涉及问题的表象,意境美才探入到问题的奉质;形式美只抓住了人的视觉,意境美才抓住了人的心灵.掌握建筑的性格特点和设计的主题思想,通过室内的一切条件,如室内空间、色彩、照明、家具陈设、绿化等等,去创造具有一定气氛、情调、神韵、气势—…·的意境美,是室内建筑形象创作的主要任务。
在创造意境美时,还应注意时代的.民族的、地方的风格的表现,对住宅来说还应注意住户个人风格的表现.
意境创造要抓住人的心灵,就首先要了解和掌握人的心理状态和心理活动规律.此外,还可以通过人的行为模式,来分析人的不同的心理特点.
全部回复(2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如有图就爽乎了。
顶如此好的教材。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