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10-31 17:41:31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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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9.1.3条: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由于某防火分区消防设备较多,那么我是否可以由低压配电室专用回路至某防火分区消防配电箱,再由该配电箱引回路至本防火分区消防设备末端切换?按规范条文解释,如此配电消防设备和普通设备配电回路隔开,我认为是可行的。但按05SDX006 图集 3-7页与3-10页该方案又是错误的,该如何理解?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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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支持楼主? 我做工业电气, 很少接触消防电气, 但从总低压盘到消防设备分别的, 直接的, 拉电缆明显更可靠. 楼上说开发商叫了一个设计院来, 说服不了? 10个电缆肯定比一个可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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