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3-14 09:53:14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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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过程中的三点疑惑,问题提得很傻,希望大家不要见笑,呵呵。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内有这样一条规定,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请问这个50%是如何得出的一个数据?具体在设计时如何掌握送风量占排烟量的百分比数值,如何变动取值?
2.设在A防火分区的排烟系统只负担A防火分区的通风排烟,但由于建筑布置的原因,风管能否穿过与A防火分区紧挨着的B防火分区绕道进入A防火分区内进行通风排烟,在设计中除了注意在穿越处加设280度的自动关闭的防火阀以外,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3.18层的高层住宅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口的风口面积是否是按如下考虑,将计算和规范查得的加压送风量进行比较,取大者,然后将大值除以18,算出每层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再除以送风口的控制风速,计算的结果是否就是加压送风口应该定制的面积呢?现在的疑惑就是在确定送风口的面积后,送风口的长宽值应该如何定?有没有什么可以依据的规定还是仅凭建筑尺寸的限制来确定? 比如竖井的位置及剖面面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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