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火规”第6.3.1.8条:“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灯”。那如何切断非消防电源?又如何接通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灯呢?在此介绍几种简单的方法。
这种做法是目前工程项目中比较常见的做法:在有消防火灾后,通过火警多线模块和中间继电器接通非消防负荷断路器分励脱扣附件,在消防控制室切断非消防电源;而当电源切除后,利用应急照明灯具自带的蓄电池进行短时供电。如图1:灯具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线路图:
图1 灯具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线路图
如上图:1)平时照明:电源由断路器QF与现场翘班开关接通,灯具点亮,灯具蓄电池由充电电源线进行充电。
2)应急照明:当确认有火灾发生,非消防负荷切除后,充电电源线失电,灯具由蓄电池短时供电,以满足消防疏散和救援。
此方法是如图2:普通灯具+消防强制启动的应急照明:
1) 正常照明:市电正常供电,QF与QF1在合闸状态,此时双控开关处于L1位置时,灯具正常点亮,当双控开关处于L2位置时,灯具正常熄灭。
2) 应急照明:即发生消防火灾的时候,此时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若双控开关处于L1位置,灯具已经点亮,能满足照明要求;第二种情况,就是双控开关处于L2位置,即正常照明时的熄灭状态,这时消防控制中心输出消防强制启动信号,该信号使回路中接触器KM动作,因此电源由QF、QF2及KM回路向照明灯具供电,灯具应急点亮。
图2:普通灯具+消防强制启动的应急照明
方法1应急照明是通过切断电源,使充电电源线失电才能实现,其实现的前提是必须切断电源;方法2应急照明是通过消防强制启动信号启动接触器来实现的,其实现的前提出现消防火灾时,供电电源不能断电,当然消防强制启动回路可以由单独的应急供电回路供电,但成本会很高;因此方法1与方法2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下面介绍的就是一种比较全面比较完善的做法,完全能弥补方法1与方法2的缺陷,如图3:自带蓄电池灯具+消防强制启动的应急照明。
图3:自带蓄电池灯具+消防强制启动的应急照明
1) 正常照明:同方法2。
2) 应急照明:同方法2。除此之外,当市电或备用电源失电后,即QF断电不能通电后,由灯具的自带蓄电池为灯具提供电源,以满足消防疏散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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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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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根据新的GB51309-2018标准,这种强启应急照明的方法已不再采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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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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