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RTBBW低压无功功率静态补偿装置
ZRTBBW低压无功功率静态补偿装置
总技术条件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1200V,用并联电容器对连续运行的异步电动机、感性负荷及供配电系统改善功率因数的各类无功功率补偿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2 引用标准
GB 1497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 26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 2682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 4205 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 4720 电控设备 第1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GB 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 10233 电气传动控制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 12747 自愈式低电压并联电容器
JB 3084 电力传动控制站的产品包装与运输规程
3 术语
3.1 静态补偿 static compensation
根据指令,按一定步长或其倍数连续对无功负荷进行的补偿。
3.2 静态补偿装置 static compensation device
用并联电容器改善供配电系统及连续运行的异步电动机、其它感性负荷功率因数的各类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3.3 未端补偿装置 terminal compensation device
对异步电动机及其它感性负荷的无功功率就近进行补偿的装置。
3.4 分组补偿装置 group compensation device
对供配电系统中的一部分集中感性负荷的无功功率进行分段(区域)补偿的装置。
3.5 集中补偿装置 integrative compensation device
在供配电系统中对无功功率进行补偿的装置。
3.6 带补偿的异步电动机(或其它感性负荷)起动装置 starting device of asynchronous motor with compensation(or other inductive load)
将补偿电容器加入电动机起动装置中对异步电动机(或感性负荷)进行无功功率补偿的装置。
3.7 涌流 surge
在电容器投入运行的瞬间,在该支路中产生的瞬态(过渡)过电流。
4 正常使用条件
4.1 周围空气温度
4.1.1 户内型
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5℃,24h内平均温度不高于+35℃。
4.1.2 户外型
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5℃,24h内平均温度不高于+35℃。
4.2 大气条件
4.2.1 户内型
空气相对湿度在+40℃时不超过50%,在温度较低时,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例如+20℃时为90%,但应考虑到由于温度的变化,有可能会偶然地产生适度的凝露。
4.2.2 户外型
温度为+25℃时,相对湿度短时可达100%。
4.3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注:对于在海拔高于1000m处使用的电子设备,有必要考虑到介电强度的降低和空气冷却效果的减弱。打算在这
些条件下使用的电子设备,应按照制造厂与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设计和使用。
4.4 周围介质无爆炸及易燃危险、无足以损坏绝缘及腐蚀金属的气体、无导电尘埃。
4.5 安装地点无剧烈振动及颠簸,安装倾斜度不大于5%。
4.6 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工作电压的±10%
4.7 装置不适用于过大谐波的场所,如:电压波动和谐波作用的结果,超过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
注:超出上述使用条件时,制造厂应与用户协商。
5 技术要求
5.1 结构
5.1.1 装置应由能承受一定的机械、电气和热应力的材料构成,同时需经得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会遇到的潮湿影响。
5.1.2 装置的门应能在不小于90°的角度内灵活启闭。同一组合的装置,应装设能用同一钥匙打开的锁。
5.1.3 操作器件的运动方向应符合GB 4205之规定。
5.1.4 装置的壳体外表面,一般应喷涂无眩目反光的覆盖层,表面不得有起泡、裂纹或流痕等缺陷。
5.1.5 装置内母线的相序排列从装置正面观察,应符合表1之规定。主电路接头间的相序和极性排列,推荐依照表1之规定。
表1
|
相 序 |
垂 直 排 列 |
水 平 排 列 |
前 后 排 列 |
|
L1相 |
上 |
左 |
远 |
|
L2相 |
中 |
中 |
中 |
|
L3相 |
下 |
右 |
近 |
|
中性线 |
* 下 |
* 右 |
* 近 |
5.2 装置的防护等级
装置外壳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的规定。
5.3 元器件的选择与安装
5.3.1 装置中所选用的电器元件及辅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寿命、接通和分断能力、短路强度及安装方式等方面应适合指定的用途及本身相关标准,并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安装。
5.3.2 用于自动投切电容器组的控制器,可根据下列物理量选择:
a.功率因数;
b.无功电流;
c.无功功率;
d.无功电流控制,功率因数锁定。
5.3.3 装置中应采取措施,把由于切合操作所产生的涌流峰值限制在100IN以下(IN为电容器额定工作电流)。
5.3.4 所有电器元件及辅件应按照其制造厂的说明书(使用条件、需要的飞弧距离、拆卸灭弧栅需要的空间等)进行安装。
5.3.5 电器元件及辅件的安装应便于接线,维修和更换,需要在装置内部操作调整和复位的元件应易于操作。
与外部连线的接线座应安装在装置安装基准面上方至少0.2m高度处。
仪表的安装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装置安装基准面2m。
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钮等)的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装置安装基准面的1.9m。紧急操作器件应装在距装置安装基准面的0.8~1.6m范围内。
5.4 指示灯、按钮及导线。
5.4.1 装置中所选用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GB 2682之规定。
5.4.2 装置中所选用导线及母线的颜色应符合GB 2681之规定。
5.4.3 装置中的连接导线,应具有与额定工作电压相适应的绝缘,并采用铜芯多股绝缘软线,同时需配用冷压接端头。
5.4.4 主电路母线或导线的截面积应根据其允许载流量不小于可能通过该电路额定工作电流来选择。
5.4.5 辅助电路导线的截面积应根据要承载的额定工作电流来选择,便应不小于1.0mm2(铜芯多股绝缘软线)。
5.4.6 电容器支路导线的载流量应不小于电容器额定工作电流的1.5倍。
5.5 温升
5.5.1 母线与电器元件连接处的温升,不得高于电器元件出线端的规定温升。
5.5.2 母线之间连接处的温升,不得高于表2之规定。
5.5.3 装置内绝缘导线和电器元件的温升不得高于它们本身规定的允许温升。
表2
|
部 位 |
温 升,K |
|
装在内部的零件 |
按照有关要求;无此类要求时,按照制造厂的产品技术要求 |
|
连接外部绝缘导线的端子 |
70 |
续表2 (完)
|
部 位 |
温 升,K |
|
母线固定连接处 铜-铜 铜搪锡-铜搪锡 |
50 60 |
|
铜镀银-铜镀银 铝搪锡-铝搪锡 铝搪锡-铜搪锡 |
80 55 55 |
|
操作手柄 金属的 绝缘材料的 |
15 25 |
|
可接触的外壳和覆板 金属表面 绝缘表面 |
30 40 |
5.6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6.1 装置内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各自的有关规定,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也应保持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6.2 装置内不同极性的裸露带电体之间,以及它们与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3之规定。
表3
|
额定绝缘电压Ui,V |
电气间隙,mm |
爬电距离,mm |
|
Ui≤60 |
5 |
5 |
|
60< Ui≤300 |
6 |
10 |
|
300< Ui≤660 |
8 |
14 |
|
660< Ui≤800 |
10 |
20 |
|
800< Ui≤1500 |
14 |
28 |
5.7 装置的介电强度
主电路和与其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应能耐受表4规定的试验电压。
表4 V
|
额定绝缘电压Ui |
试验电压(有效值) |
|
Ui≤60 |
1 000 |
|
60< Ui≤300 |
2 000 |
|
300< Ui≤660 |
2 500 |
|
660< Ui≤800 |
3 000 |
|
800< UI≤1000 |
3 500 |
|
1000< Ui≤1500 |
3 500 |
不与主回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应能耐受表5规定的试验电压。
表5 V
|
额定绝缘电压Ui |
试验电压(有效值) |
|
Ui≤12 |
250 |
|
12< Ui≤60 |
500 |
|
Ui >60 |
2Ui+1 000、但不小于1 500 |
5.8 装置的短路强度
对集中补偿装置的短路强度是指装置的主回路各部分耐受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能力。装置的预期额定短路耐受电流值可分为15、30、50、80kA。
5.9 安全防护
5.9.1 对直接触电的防护可以依靠装置本身的结构措施,也可依靠装置在安装时采取的附加措施,制造厂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提供这种资料。
5.9.2 装置应采用保护电路进行间接触电的防护。保护电路可通过单独装设保护导体来完成,也可利用装置结构部件(如外壳、框架等)来完成。
5.9.3 装置的金属壳体、可能带电的金属件及要求接地的电器元件的金属底座(包括因绝缘损坏可能会带电的金属件)与接地螺钉间必须保证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其与接地螺钉间的连接电阻值要足够小。
5.9.4 装置内保护电路的所有部件的设计应使它们足以耐受设备在安装场所可能遇到的*大热应力和电动应力。
5.9.5 接地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不小于表6的规定值。
表6 mm2
|
相导线的截面积S |
相应保护导体*小截面积 |
|
S≤16 |
S |
|
16 |
16 |
|
S>35 |
S/2 |
注:如果按表6选择的导线不是标准尺寸时,应向上靠向标准导线值。当相导线与保护导线的材料不同时,应进
行修正,使之达到同一种材料的导电效果。保护导体的*小截面积应不小于2.5mm2。
5.9.6 当装置的框架或外壳作保护电路的一部分时,其截面的导电能力至少应等效于表6规定的相应*小截面积。
5.9.7 为便于识别,保护导体的颜色应采用黄绿双色,黄绿双色除作为保护导体的识别颜色外,不得有任何其它用途。
5.9.8 装置应有放电设施,放电设施应保证电容器断电后,从额定电压峰值放电至50V,历时不大于1min。
5.9.9 装置应设有短路保护,短路保护应能将故障支路有效隔离,而不影响无故障支路的正常运行。
5.9.10 对自动控制投切的装置应设有工频过电压保护,当施加到装置的电压大于1.1倍额定电压时,应在1min内将电容器切除。
5.9.11 集中补偿装置应设瞬态过电压保护,装置的瞬态过电压是指操作过电压和雷击过电压,为了保证装置的可靠运行应将这种过电压限制在22UN以下。
5.10 电容器的控制和保护。
5.10.1 自动控制的装置可按循环投切或编码投切等方式进行控制。
5.10.2 在自动投切时,每一组电容器投入或切除,在设计上应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延时。延迟时间应和放电时间相协调,以保证电容器再次投入时,其端子间的电压不高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0%。
5.11 电动机就地补偿运行注意事项。
5.11.1 并联电容器和大多数别的电器不同,总是在满载荷下运行。如在运行中电压、电流和温度超过了规定的限度,就会缩短电容器的寿命。由于影响电容器质量、寿命的因素很多,在具体应用中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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