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宜”应如何权衡
丁类厂房,施工图已经出完。现发现楼梯间旁洞口和结构梯柱矛盾,梯柱立在了洞口中间,导致疏散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7.5中,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3.7.5的规定计算确定。但......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1.4m,门的最小...... 现阶段施工已经做完楼梯、梯柱、洞口。因为现场砸柱子做梁植筋改动太大。现在结构想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不宜,做权衡,保持洞口尺寸1280mm。求教这么做是否有问题。

全部回答(6 )

  • 超人super
    这不属于“不宜”的范围。且这样楼梯设计也不好,见建筑技术措施。建议,建筑与结构配合好再设计一下。
    2017-11-03 14:28:03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lizhiguo1
    “宜”原则上都要遵守,只有在设计中,遇到较难处理的地方时,允许放宽限制。
    “应”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遇到设计冲突时,要求相关专业调整,确保本专业的设计不违反该条款。
    其它情况原则上都要遵守
    2017-11-03 14:56:03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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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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