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在线监测故障未及时报告 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被行拘!
近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信丰分公司因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未保持正常运行,被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据悉,6月24日,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信丰分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营运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氨氮自动监测设备2018年4月8日、4月20日、4月23日多次出现故障,未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赣州市环境监测站随即对该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比对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自动监测设备误差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信丰分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未保持正常运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正常使用,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并移交公安部门对公司生产部长予以行政拘留,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洪城水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5亿元,总资产27.5亿元,在江西省内外分别拥有82座和4座污水处理厂。公司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锐意创新进取,以促进污染减排、改善水环境为己任,致力于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水质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信丰分公司,位于信丰县嘉定镇山塘村张家坳,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6万m3/d,当前实施规模为1.5万m3/d,公司占地面积54亩,服务人口达18万。
公司于2008年9月开工建设, 2009年10月底竣工,2010年投入试运行,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卡式氧化沟工艺,出厂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写在最后:希望各位污师吸取最近发生的种种教训,有问题及时汇报,汇报及处理时一定要留有书面或者录音摄像等证据,目前污水运营已经成为高危职业,除了我们自身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防止如何避免去踩雷!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规范资料
返回版块10.97 万条内容 · 234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早安环保】 这轮“回头看”有什么不一样?近日,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已行进尾声,随着多地环境污染“猛料”接连曝出,中国环保“牙齿”正在变得愈加锋利。 资料图:江苏镇江,灰渣和工业废料随意弃置在附近水塘,污染严重。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10省份全覆盖,问责近2000人 今年5月30日至6月7日,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6个督察组陆续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实施督察进驻。按照约1个月的进驻时间来看,目前,各督察组的工作已接近尾声。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