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消防泵房可以和给水泵房合建吗?
依据GB50974-2014/5.5.12消防水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3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其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且开向疏散走道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问:其他部位含给水泵房、换热站吗?

全部回答(15 )

  • 版专攻
    从道理上说是可以合用的,但是从管理上生活泵房按照《二次供水技术规程》是不允许和其他功能房间合用的,一些地方水司也有明确要求不可以合用,所以,尽量不合用
    2017-03-24 16:21:24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zhangdefan159
    感谢楼主分享
    2017-03-24 16:13:24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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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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