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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的分类

发布于:2006-01-15 02:19:15 来自: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复制转发]
    由于工程项目可分为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工程咨询项目和施工项目,故工程项目管理亦可据此分类,分成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和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简称施工项目管理,下同),它们的管理者分别是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咨询(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1.建设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是站在投资主体的立场对项目建设进行的综合性管理工作。建设项目管理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采取各种措施、方法,对投资建设的一个项目的所有工作的系统运动过程进行计划、协调、监督、控制和总结评价,以达到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广义的建设项目管理包括投资决策的有关管理工作,狭义的建设项目管理只包括项目立项以后,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有以下职能:
    (1)决策职能。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是一个系统的决策过程,每一建设阶段的启动靠决策。前期决策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行,均产生重要影响。
    (2)计划职能。这一职能可以把项目的全过程、全部目标和全部活动都纳入计划轨道,用动态的计划系统协调与控制整个项目,使建设活动协调有序地实现预期目标。正因为有了计划职能,各项工作都是可预见的,是可控制的。
    (3)组织职能。这一职能是通过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组织保证系统实现的。给这个系统确定职责,授予权利,实行合同制,健全规章制度,可以进行有效的运转,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4)协调职能。由于建设项目实施的各阶段、相关的层次、相关的部门之间,存在着大量的结合部。在结合部内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和矛盾,处理不好,便会形成协作配合的障碍,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故应通过项目管理的协调职能进行沟通,排除障碍,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
    (5)控制职能。建设项目的主要目标的实现,是以控制职能为保证手段的。这是因为,偏离预定目标的可能性是经常存在的,必须通过决策、计划、协调、信息反馈等手段,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纠正偏差,确保目标的实现。目标有总体的,也有分目标和阶段目标,各项目标组成一个体系,因此,目标的控制也必须是系统的、连续的。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任务就是进行目标控制。主要目标是投资、进度和质量。
    建设项目的管理者应当是建设活动的参与各方组织,包括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般由业主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总管理,即全过程的管理;该管理包括从编制项目建议书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由设计单位进行的建设项目管理一般限于设计阶段,称设计项目管理。由施工单位进行的项目管理一般为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称施工项目管理。由业主单位进行的建设项目管理如果委托给社会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则称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所以,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按合同为业主单位进行的项目管理。一般由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
    2.设计项目管理
    设计项目管理是由设计单位自身对参与的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工作进行自我管理。设计单位通过设计项目管理,同样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进行全面而详尽地安排,引进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形成设计图纸和说明书提供实施,并在实施的过程中进行监督和验收。所以设计项目管理包括以下阶段:设计投标(或方案比选)、签订设计合同、设计条件准备、设计计划、设计实施阶段的目标控制、设计文件验收与归档、设计工作总结、建设实施中的设计控制与监督、竣工验收。由此可见,设计项目管理不仅仅局限于设计阶段,而是延伸到了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3.施工项目管理
    施工项目管理有以下特征:
    (1)施工项目的管理主体是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都不进行施工项目管理。一般地,施工企业也不委托咨询公司进行项目管理。由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的工程项目管理中涉及到的施工阶段管理仍属建设项目管理,不能算作施工项目管理。
    (2)施工项目管理的对象是施工项目。施工项目管理的周期也就是施工项目的生命周期,包括工程投标、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及用后服务等。施工项目的特点给施工项目管理带来了特殊性。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特殊性是生产活动与市场交易活动同时进行;先有交易活动,后有"产成品"(竣工项目);买卖双方都投入生产管理,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很难分开。所以施工项目管理是对特殊的商品、特殊的生产活动、在特殊的市场上,进行的特殊的交易活动的管理,其复杂性和艰难性都是其他生产管理所不能比拟的。
    (3)施工项目管理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工作。由于施工项目的生产活动的单件性,对产生的问题难以补救或虽可补救但后果严重;参与项目施工人员不断在流动,需要采取特殊的流水方式,组织工作量很大;施工在露天进行,工期长,需要的资金多;施工活动涉及到复杂的经济关系、技术关系、法律关系、行政关系和人际关系等,故施工项目管理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最为艰难、复杂、多变,必须通过强化组织协调的办法才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主要强化方法是优选项目经理,建立调度机构,配备称职的调度人员,努力使调度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建立起动态的控制体系。
    施工项目管理与建设项目管理在管理主体、管理任务、管理内容和管理范围方面都是不同的。第一,建设项目的管理主体是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咨询(监理)单位;施工项目管理的主体是施工企业。第二,建设项目管理的任务是取得符合要求的,能发挥应有效益的固定资产和其他相关资产;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是把项目施工搞好并取得利润。第三,建设项目管理的内容是涉及投资周转和建设的全过程的管理;而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只涉及从投标开始到交工为止的全部生产组织管理及维修;第四,建设项目管理的范围是一个建设项目,是又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所有工程;而施工项目管理的范围是由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是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施工。
    4.咨询(监理)项目及其管理
    咨询项目是由咨询单位进行中介服务的工程项目。咨询单位是中介组织,它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知识与能力,可以受业主方或承包方的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也就是进行智力服务。通过咨询单位的智力服务,提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并作为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联系纽带。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咨询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已经形成了一个国际惯例。
    工程监理项目是由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管理的项目。一般是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的委托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为业主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监理单位也是中介组织,是依法成立的专业化的、高智能型的组织,它具有服务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按照有关监理法规进行项目管理。建设监理单位是一种特殊的工程咨询机构。它的工作本质就是咨询。建设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的委托,对设计和施工单位在承包活动中的行为和责权利,进行必要的协调与约束,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组织协调。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为了发展生产力、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果、建立市场经济、对外开放与加强国际合作、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1988年开始试行,1996年全面推行。它是我国建设体制进行的一次重大变革。在199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用一章计7条对"建筑工程监理"进行了原则规定,规定中说,"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监理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监理的内容是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的使用等方面。
  • wenb5945
    wenb5945 沙发
    谢谢分享
    2006-07-14 15: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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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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