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0-19 15:50:1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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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理选择漏电保护器的整定电流及时间
漏电保护可用作防止直接触电或间接触电事故的发生。在接地故障中所采用的漏电保护都是用作间接触电保护的,即防止人体触及故障设备的金属外壳。人体触电不发生心室纤维颤动的界限值为30mA.s,因此设计漏电保护时,不仅要注意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也要注意动作电流时间值小于30mA.s。
2. 系统的正常泄漏电流要小于漏电保护器的额定不动作电流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不动作电流,由产品的样本给出。如列此数,可取漏电保护额定动作电流的一半。西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对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正确与否有很大的影响,若泄漏电流过大,会引起保护电器误动作,因此在设计中必须估算系统的泄漏电流,并使其小于漏电保护器的额定不动作电流。泄漏电流的计算非常复杂,又没有实测的数据,设计中只能参考有关的资料。
3. 按照保护目的的选用漏电开关
以触电保护为目的的漏电保护器,可装在小规模的干线上,对下面的线路和设备进行保护,也可以有选择地在分支上或针对单台设备装设漏电保护器,其正常的泄漏电流相对也小。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可以选得小些,但一般不必追求过小的动作电流,过小的动作电流容易产生频繁的动作。IEC标准规定: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如动作时间过长,30mA的电流可使人有窒息的危险。
分支线上装高灵敏漏电保护器做触电保护,干线上装中灵敏或低灵敏延时型作为规定漏电火灾保护,两种办法同时采用相互配合,可以获得理想的保护效果,这时要注意前后两级动作选择性协调。
4. 按照保护对象选用漏电保护器
人身触电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用电设备上,用电设备是触电保护的重点,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用电设备都必须装漏电保护器,应有选择地对那些危险较大的设备使用漏电保护器保护。如:
携带式用电设备,各种电动工具等;
潮湿多水或充满蒸汽环境内的用电设备;
住宅或公建中的插座回路;
游泳池水泵,水中照明线路;
洗衣机、空调机、冰箱、电动炊具等;
娱乐志气的电气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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