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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测量点移交事宜

发布于:2021-04-19 11:11:19 来自: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复制转发]

本文经微信公众号“柠檬知无不言”授权转载,作者:Lemon


水利工程测量点移交事宜

 

水利工程测量的重要性毋容置疑,它是最基础的工作,测量基准点搞错了,那岂不荒唐可笑?!所以这块工作务必要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反复复核和校准。那么各单位有哪些违规行为呢?其工作和职责有哪些呢?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列出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违规行为,关于项目法人质量违规行为中:未及时办理测量基准点的交接手续,提供的测量控制基准点精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该违规行为设定的依据应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关于监理单位质量违规行为中:未按规定协助建管单位向施工单位移交施工设施和施工条件;未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方案、成果进行批准和实地复核。关于施工单位质量违规行为中:对施工测量控制点保护不到位,导致损坏;测量仪器、设备仪表等未按规定进行检定和校准。


该违规行为的设定依据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其中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明确:
5.2.1 检查开工前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开工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的提供。
2.测量基准点的移交。
3.施工用地的提供。
4.施工合同中约定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讯)及其他条件和资源的提供情况。

6.1.1 合同工程开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2.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讯等。



6.2.8 施工测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机构应主持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的移交,并督促承包人对其进行复核和照管。
2.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施测方案,并对承包人施测过程进行监督,批复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资料。
3.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编制的原始地形施测方案,可通过监督、复测、抽样复测或与承包人联合测量等方法,复核承包人的原始地形测量成果。
4.监理机构可通过现场监督、抽样复测等方法,复核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成果。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有关规定:
1.0.3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和有关测绘资料,布设施工控制网。
2.针对施工各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建筑物轮廓点的放样及其检查工作。
3.提供局部施工布置所需的测绘资料。
4.进行施工期间的外部变形观测。
5.进行收方测量及工程量计算。
6.单项工程完工时,应对水工建筑物过流部位、重要隐蔽工程、建筑物的各种重要孔(洞)的几何形体以及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进行竣工测量。
1.0.8 用于施工测量的各类仪器设备应经过法定计量单位的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最基础的基准点一般由当地的测绘部门掌握,应该是项目法人协调提供给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完善工程所需的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完成后交给项目法人。 测量控制网及其相关资料应由监理单位主持移交,审批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施测方案,并负责复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放样成果和原始地形测量成果。 施工单位应对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核和照管,并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编制施工控制网施测方案、原始地形施测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成果应报监理单位复核。

以上经微信公众号“柠檬知无不言”授权转载,作者:L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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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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