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7-02 07: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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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二十五日透露,由于各地小产权房的情况不一样,中央或国土资源部不会出台统一的处理意见。
国土资源部与各地共同从实际出发,认真调研,依法合情合理地处理。
贠小苏二十五日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无论是否建在耕地上,只要是没有经过批准,没有办理转让征收手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都是违法的。
“村级干部、乡级干部没有权力做主出租、出让农村的集体土地去盖商品房,村级干部、乡级干部私自做主出让也是违法的。如果盖商品房占农用地,必须在依法办理转让征收手续以后,按照城市规划来建商品房,否则其他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贠小苏强调。
贠小苏说,中央多次发文强调,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首先要把在建的、没有销售的小产权房管住,不要再卖了。但有的人还是想钻空子,这是冒风险的。已经遗留的小产权房,大家认真研究,弄清每一个楼盘的具体情况,依法合情合理地去处理。因为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每一宗土地的性质不大一样,开发投入的情况不一样,买房人的情况也是各不相同,对这种复杂的小产权房问题,中央或国土资源部不可能出台一个统一的文件。
贠小苏说,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无产权的违法建筑,要依法认真处理。面对复杂情况,共同从实际出发,认真调研,依法妥善处理,积极主动处理,这才是基本态度。
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二十四日公开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旦小产权房或无产权房合法化,其价格将与商品房趋同,不再存在价差问题。对于国土资源部官员的表态,一些民众认为,似乎让小产权的“房主”看见曙光,小产权房最终会有一个“合法身份”。
对此,专家指出,不管将来国家如何出台政策、法律,就目前购买小产权房来说,面临的风险要大于潜在的收益。即使将来国家允许以补办手续和补交费用的形式取得正式产权,也不可能给买受人“免费的午餐”。加上土地出让费用、应向国家缴纳的税费等,买受人所获得的“超额利润”恐怕所剩无几。如果国家未来的政策对买受人的利益不予承认的话,买受人恐怕要面对无法“保本”的危险。所以,对于暂时火热的小产权房市场,建议买房人谨慎从事,不要冒险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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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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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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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哈严查小产权房违法建设过程中腐败行为
哈尔滨市将彻查小产权房
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集中查处“小产权房”进入倒计时,违规开发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开发建设和销售,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接受调查处理,经审查认定应依法拆除的将限期自行拆除。否则,依法强制拆除。
市政府严令,逾期拒不自行拆除或者继续进行建设“小产权房”的,将由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开发建设“小产权房”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开发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或者在查处“小产权房”过程中包庇纵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将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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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建“小产权房”参与者,哈市制定了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查“小产权房”违法建设过程中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哈尔滨市目前摸清现有29处成片(栋)开发的违法“小产权房”工程,共计144栋。
这类房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开发商打着“农民集资楼”等名义建设,按商品房出售。哈市除了对“小产权房”进行清理整顿,制止建设外,还出台相关规定,对违法工程的组织者、开发者和建设者,严格依法查处。
同时,对倒卖项目侵占耕地、偷逃税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内外勾结的违法行为进行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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